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十四五”以来,江苏省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全省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努力提升广大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强化制度设计
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新修订颁布《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增设基本养老服务专章,以法律形式明确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持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框架。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和福彩公益金向基本养老服务倾斜比例超过70%。
更新目录清单
省民政厅联合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在原有目录清单基础上更新出台《江苏省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清单(2022年版)》,明确了30项与老年人息息相关的服务项目,并对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规范进行逐一细化,确保基本养老服务供给精准高效。
统筹城乡发展
将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联合多部门出台实施《关于推动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连续多年将农村养老服务指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今年将“改造提升1000个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全省共建成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36家,农村养老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关注特殊人群
全省高龄津贴和老年人护理、服务补贴制度实现全覆盖。将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高龄、失能、残疾等老年人纳入适老化改造对象,“十四五”以来已经完成改造6.9万户。鼓励引导养老服务组织发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为居家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建立健全特殊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面向高龄、经济困难和计划生育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每周提供不少于一次探访关爱服务,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来源:江苏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