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为8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提供不少于2小时免费生活照料服务,全面推广时间银行;淮安、镇江再提高困难群体保障标准;扬州市广陵区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提标扩面;昆山全市推行无烟祭扫……7月1日起,江苏各地这些措施将正式实施。
《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共9章74条,包括了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扶持保障等内容。《条例》结合南京养老实际,增加了长三角和南京都市圈区域养老协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护理照料假制度、提供“喘息服务”、强化对老年人看病便利、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作出指引规定等内容。其中,按每天150元标准,每年为重度失能老人提供15天的免费照护,让老人家属在长期疲惫照料、精神压力中能“喘口气”。明确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不少于2小时免费生活照料服务。在全市各区全面推广“时间银行”,建立起政府主导、通存通兑、权威统一的时间银行运行机制。年底前,将新增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4个,为5000户失能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
淮安镇江困难群体保障标准
7月1日起,淮安将再提高城乡医保和困境儿童基本养育费标准。据悉,淮安市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由每人每月61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45元;全市集中供养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和监护缺失儿童基本养育费分别由2410元、1620元和1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627元、1708元和1367元;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散居孤儿补贴标准的60%发放;重残、重病及流浪儿童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散居孤儿补贴标准的50%发放。
近日,镇江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7月1日起,镇江市提高2020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孤儿等困难对象保障标准。其中,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50元提高至790元,增长5.33%;城市、农村特困人员标准由每人每月1611元、975元分别提高至1740元、1030元,分别增长8%、5.64%;市区集中、分散供养孤儿标准由每人每月2364元、1773元分别提高至2553元、1915元,均增长8%。
扬州广陵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近日,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出台了《关于调整全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标准的通知》,明确从7月1日起,提高全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通知》规定社会散居孤儿、父母监护缺失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708元提高至1855元,较去年增长8.6%。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重残儿童、其他重病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按照散居孤儿标准的60%即从每人每月1025元提高至1113元。此外,部署会现场还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和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等困境儿童的确定,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认定流程。
对于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或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低保内重残、重病儿童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补差发放;对扶贫建档立卡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按散居孤儿标准100%补差发放。
昆山全市推行无烟祭扫
日前,昆山市民政局联合市文明办、公安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和应急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无烟祭扫的通知》,决定自7月1日起,在全市推行无烟祭扫。《通知》要求,在公墓、骨灰堂、塔陵禁止焚烧香烛纸钱等迷信用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提供墓穴、骨灰格位时,必须签订无烟祭扫承诺书,无承诺不销售。在预约入葬时,主动宣传文明新风,告知无烟祭扫要求。全面推行无烟祭扫责任制。以公墓、骨灰堂、塔陵管理方为责任主体,履行无烟祭扫职责,尤其是在清明、冬至等传统祭扫时段,加强无烟祭扫工作,全力实现无烟祭扫目标。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以鲜花代替香烛纸钱进行祭扫,积极倡导网上祭扫。